小产权房这件事,说白了就是房东自己建的,要么开发商拿集体建设用地搞的房,名字里冠个“产权”,但脑袋里装的都不是那个铁饭碗。
这就好比你买了两头牛给你家拴树上,你有权牵它走,但牛肚子里装满了草料和骨头,你只能自己吃,不能去城里市场卖钱换米油,更不能拿去当种子给城里人种。在老房子里,这真就是常说的“合法建筑,非法产权”。
这玩意儿最扎眼的地方,就是那张证。小产权房的房产证,上面画的是集体土地,要么说是农村宅基地的界线,而不是国家规划的红线。
也就是说,你在法律层面上,没有那张务必去国土局办下来的那张“铁证”。
故此,你去法院打官司,法官一看这个图号,心里早就有了数。
大量人认定小产权房是“野鸡”,实际上也不是,它只是“私生”。你要是去查那会儿的档案,会发现大量像样的工程都在这儿。
比如金华义乌那个著名的“小产权”板块,那会儿村里集体留用地搞了个大社区,后来开发商按土改法给分了,每个人分两块地,分得的这叫“小产权”。
最让人头疼的是,这种房子在税务上也是“裸奔”。你买了,每年交的那几百块税,可能有一半是交了,另一半根本没交进去,直接留在开发商账上变成了国家的钱。出于你办不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,故此不能开发票,也就无法申报转让税。
小产权房的另一大毛病,就是“不合法”。国家规定,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建商品房,这是红线。小产权房就是夹在中间的那个鬼。有些城市城管查起来,说这房子是私建,不能收房。有些开发商说这是政策过渡期,能够收房,但换不了证。
义乌小产权房板块非常典型。村里集体留用地搞了大社区,开发商按土改法分地,分得的叫“小产权”。但这地底下,可能原本就是国家批给集体建设的,后来开发商把地皮卖给了散户,政府还没给办正式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。故此,外面看是正规商品房,一查档案全是集体建设指标。这种房,政府一启动就不想管,一旦有人盖了三千平米的别墅,想让他拿证,他根本办不了。
在大量城乡结合部,小产权房占比曾高达三成甚至更多。房价高的地方,这种房子多得像赶集。一部分人当作买了就能住,最终只能当房东出租。有些城市政府搞“让步”,准一部分人买,但务必满足几个苛刻条件:务必是继承父母分得的地,务必是历史遗留的老破小,价格只能定在几百块一平米。这相当于只给最穷的人留个后门。
历史遗留的小产权房往往建于90年代或2000年初。那时政策模糊,很多房子建在集体用地上,后来政策收紧,这些房子就成了“黑户”。最近两年国家尝试改革,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,理论上有些符合条件的地可能直接办证,但还没彻底落地。在此之前,小产权房就是个死局。
说到数据,这玩意儿在市场上的占比是个见鬼一样的数字。那会儿有些城市,小产权房占了整个市场的三成甚至更多,特别是那些城乡结合部,房价高的地方,这种房子多得像赶集。义乌那个例子就挺典型,那里小产权房的数量简直代表了一个城市的规模,但它的价值却几乎等同于零。
实际上,小产权房的本质,就是国家治理本事的一个缩影。它反映了地方政府在规划、资金、土地方面的局限。有的地方政府想开发,但没地;有的想收税,但没手续;有的想保障低收入群体,但政策还没跟上。
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始被私下用于住宅建设,政策模糊,大量“小产权”雏形出现。
城乡结合部小产权房泛滥,部分城市占比超30%。义乌等地区形成大型小产权板块。
国家明确红线: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建商品房。各地开始清查,但历史遗留问题难解。
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,小产权房“转正”出现一丝曙光,但尚未全面落地。
想彻底解决小产权房,光靠开发商自觉不中,光靠政府一管也不中,务必走一套全新的路子。比方说,把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真正市场化配置,让真正需求的人买,与此同时供给完善的产权转让、抵押、融资服务。要么,像义乌那样,把小产权房作为一个独立的板块,明确其属性和价值,不让它混在正规商品房房里造成混乱。自然,短期内,小产权房依然会存有,它会像幽灵一样在城市的角落里游荡。但它代表的,是一种旧时代的产物,一种无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住房制度。
说到底,小产权房不是新房,它是旧制度的鬼魅。它提醒我们,房子之于城市,不只是是居住,更是法治、资源和秩序的载体。一旦载体失效,上面盖的房子,实际上就是空的。对于一般/平平百姓来说,这比住那种全是甲醛的烂尾楼要保险,毕竟烂尾楼那是明着要垮的,而小产权房是明着要“合法”的,只是那个合法是建立在圈地、分利、不纳税的灰色地带上。故此,别总想着跟风买小产权房,那钱挺好办打水漂,最终可能连个产权都没有。
保障房有正规手续,小产权房没有。但很多低收入群体误以为小产权房是“便宜保障房”,实则风险巨大。
查询土地性质、是否在集体建设用地上、有无政府批文。切勿只看价格便宜。